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动力和手段。党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 “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的战略部署。广州拥有位于世界金融网络中的重要节点、亚洲环太平洋地区南部枢纽等地理优势,具备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现实基础。建议广州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金融业集聚发展的经验做法,坚持高起点、高站位,全力构建业态丰富、结构合理、服务高效、运行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与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与国家深化金融改革进程相一致,争取逐步进入国际区域金融中心行列。具体建议如下:
一、功能建设,重点打造竞争优势平台
金融服务是无形产品,仅仅在空间上将金融企业集中起来不是诞生金融中心的必要条件,关键在于集中可调配资源建设金融优势集聚基础平台,避免分散重复建设。如广州民间金融街在全国的普惠金融方面已形成标志性示范,因此在普惠金融的政策、市场资源可进一步集中,强化其普惠金融功能的先发优势;又如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以广东自贸区、国家新区、港口航运枢纽为依托,在发展外向型、物流业、装备制造业适配的金融业态具备实体产业的比较优势,应重点打造跨境金融、航运金融的功能性平台。
二、政策协调,补强区域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积极争取枢纽型机构导入。争取国家层面统一协调和整合国内金融业资源,为广州引导枢纽型机构入驻,配强金融业核心功能。二是加快金融地方立法进程。研究出台关于促进广州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明确金融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市政府发展金融的主要职责、设立表彰和奖励、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等内容,为广州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对全市各功能区建设统分战略,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全市之力为重点功能区提供金融优势集聚的战略保障,同时注重区域差异性,避免各功能区之间产生重床叠架、同质化恶性竞争。
三、服务实体,产融结合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实施“金融+商贸”战略。充分发挥广州作为“千年商都” 、“一带一路”海上起点的资源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商圈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消费信贷服务功能,积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实施“金融+先进制造”战略。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制造业企业特点的产品和业务,提升先进制造业金融综合服务水平。三是实施“金融+文化”战略。加大对文化创意企业的信贷支持,可充分利用中心城区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好的优势,在北京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花果山广州电视台现址、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等探索推进文化金融、科技金融综合试验区,实施包括资金、财税、土地、人才等在内的金融扶持优惠政策,发展文化股权投资市场,助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四、深化合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一个金融共同市场,体现特色金融品牌。区别于北京的“总部金融”、上海的“平台金融”,广州可以凭借千年商都、“一带一路”海上起点,华南高端制造业核心,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资源契机建立一个金融中心的平台,逐步纳入全球国际金融大循环。积极推动穗港澳台、广佛肇清云韶等城市金融机构合作和金融市场合作,积极探索实现资金、市场、信息融通共享,推动金融科技产业的深度融合,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服务、大数据等科技金融(Fintech),创设粤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实体经济的特色金融品牌。二是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广东自贸区南沙新片区等政策平台、广州空港、广州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平台和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等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合作、人才交流合作,大力发展金融服务贸易,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三是鼓励和吸引大型跨国集团的总部或地区总部、国际著名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落户。培养一批精算师、反避税师等高级国际人才,完善广州金融体系的服务功能。
五、法治保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推广金融审判和仲裁。深入推进市属金融机构先行开展金融仲裁试点,切实降低金融纠纷化解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在各区人民法院探索组建金融审判庭和金融专家陪审员队伍,加强金融债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二是探索选取条件成熟的金融功能区试行“沙箱监管”模式。设立综合(混业)金融监管部门,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同时,将一企一策的个案性审核监管转换为“沙箱”规律性、制度化监管,通过深化互联网信用库建设等手段,建立新型的良性互动监管与市场的关系。
(此信息被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初探》2017年第3期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