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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两级法院设立网络审判庭的建议

广州市政协委员、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常委、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高峰
发布时间:2018-02-01 02:48:00  来源:本单位

    6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36次会议,会议决定在我国最大的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公司所在地杭州试点设立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这是我国继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行政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之后在司法专业化进程中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又迈进了一步。设立专门的互联网法院对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能够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对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必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全面到来,未来的人们生活需求包括普通生活消费、娱乐、教育、医疗将更多地依赖网络完成,网络也将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种场景,涉及网络的案件也将呈几何倍数地增长。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为未来我市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做好准备,有必要在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网络经济相对发展前沿的天河、海珠、南沙、黄埔、荔湾等区级法院设立网络审判庭,理由如下:

一、适应我市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

电商行业是我市重点推进的新兴产业,是我市经济升级换代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市是全国知名电商平台唯品会的注册地,腾讯、阿里巴巴也将在我市设立区域电商中心;随着会展行业的电子化程度的提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会展行业也将呈现电子化的趋势,据了解智慧广交会电商平台也在快速推进中。国家级自贸区南沙区境外商品代购、直营的电子交易也在迅猛发展。设立互联网专门审判庭,有利于提高互联网案件的审判效率,节省电商平台、入驻商家的诉讼成本。

二、提升我市司法队伍互联网审判能力

设立互联网审判庭,试点通过电子化渠道实现电商纠纷的立案、审判、判决,有利于提升法官互联网知识的认知,锻炼专业化的审判队伍,也有利于提升司法审判质量,提高司法审判效率,为未来我国网络庭审积累经验。

 

                    (此信息被市政协办公厅《社情民意》专刊2017年第44期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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