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荔枝大省,产量约占全国三分之一。由于去冬以来未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侵袭,今年广东荔枝有望比去年增产约三分之一。根据往年经验,荔枝销售价格可能下跌,种植农户滞销风险增加。近年来,茂名等主产区荔枝初加工行业蓬勃兴起,龙头企业、品牌培育颇有建树,成为阻击“丰产不丰收”的重要保障。
2017年5月,《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鼓励、支持创办荔枝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加果品附加值。然而,笔者近日在粤西部分主产区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在落实给予荔枝初加工业的扶持政策特别是用电优惠时存在打折、缩水问题,加重企业负担、延缓产业发展。突出表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明确将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纳入到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范围之内,但某些基层电力部门仍然按相对较高的工业用电价格向荔枝初加工企业收取费用,两者相差0.24元/千瓦时。考虑到目前大部分荔枝初加工企业以烘干、速冻、冻干等为主要工艺,耗电量较大,用电成本已经成为压在企业肩头的沉重包袱。一些企业虽然有上马新设备、增加新产能意愿,但考虑到电费问题,只得暂时搁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由省农业厅尽快出台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的专项部门意见,进一步明确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应当享受的用电、用水、用地、税收、产业优惠政策,列出清单,广而告之。
二是由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协调南方电网,在荔枝销售和加工旺季到来之前对主产区内荔枝初加工企业用电优惠政策基层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督查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是由南方电网结合本轮农网改造,对重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主要生产区域内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在设施扩容、线路敷设、电费减负等方面进一步制定差别化便民服务举措和扶持优惠政策。
(此信息被市政协办公厅《社情民意》专刊2017年第36期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