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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建抗击疫情社情民意信息获全国政协办公厅采用


发布时间:2020-04-17 16:54:00  来源:本单位

近日,据广州市政协办公厅反馈,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参政处副处长刘劲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建议为因流行性疫情感染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建立保障机制》于今年2月获全国政协办公厅《每日社情》采用,这是我委今年第一篇获全国政协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

该社情民意信息建议以此次疫情为鉴,为因流行性疫情感染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建立保障机制如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追踪、给予适当困难补助、提供心理辅导等,让他们正常平稳地回归社会

                                      (参政处 温俊勇

附:

建议为因流行性疫情感染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建立保障机制

 

虽然当前新型冠状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但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在全国各级党委政府的全面动员和强力领导下,这场疫情将会很快结束。疫情过后,我们应以此为鉴,为因流行性疫情感染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建立保障机制,让他们正常平稳地回归社会。以2003年“非典”疫情为例,疫情过后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和医护人员留下肺功能障碍、骨头坏死和不同程度的抑郁症等的后遗症,给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不便,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建议:

1.为因流行性疫情感染的患者和抗击医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他们的身体状况进行医学跟踪,为今后在流行性疫情的教学和科研提供数据和资料。

2.对于这次疫情患者包括婴幼儿、在读学生、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摸查。对于婴幼儿、在读学生治愈后如有后遗症,在今后就读、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的,党和政府应提供便利条件;对于在职职工或失业人士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小孩而出现困难的,应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对婴幼儿、在校学生,每月给予发给他们适当的营养补贴,直到完成大学或中学学业。

3.在各种流行性疫情出现后,对于医务人员在抗击流行性疫情中感染得病的,应获得国家津贴和治疗费的补助。对于在抗击流行性疫情中死亡的医护人员,除了给予精神奖励外,建议另外发给他们的一笔额外补偿金。具体补偿标准由卫生部门、医院和财政部门商定标准。

4.对于流行性疫情出现后的患者和医务人员患有抑郁症的,为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和治疗提供方便。

5.对于今后出现的流行性疫情,在信息公开、治疗经费、各种医疗和生活物资供应等方面,应制定完善的保障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获的流行性疫情的具体信息,使到患者治疗经费得到保障,医护人员的健康得到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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