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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广州市委员会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2 14:48:00  来源:本单位

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决定面向广州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综合管理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选调范围

广州市各级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工作勤勉,身体健康。

()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并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930日。

()年龄35周岁以下(1984930日以后出生)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政治面貌为民建会员或者群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聘用制公务员合同规定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6.违反回避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况。

四、选调程序

()发布选调公告

在广州党建网、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报名和资格初审。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考生请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zmjzzc@163.com

(1)《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彩色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彩色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彩色扫描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补交);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及任现职级文件彩色扫描件(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补交)

2.报名咨询电话:020-87371595020-87378477(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民建广州市委员会组织处。

3.报名时间:20191014日至20191031日止。

4.民建广州市委员会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结合任职经历、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在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选。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及格线为60),不予录取。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我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开展全面考察,查阅个人档案,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任职回避等情形。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确定拟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任前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对拟选调人员在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民建广州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民建广州市委员会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民建广州市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3: 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民建广州市委员会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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