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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城市社会资本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1-11 11:10:00  来源:本单位

机关二支部 林高潮

 借鉴城市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实践经验,营造良好的农业投资政策环境,引导城市社会资本进军农业,加快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广州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1、大力营造良好的农业投资政策环境。制定财税扶持的优惠政策,鼓励城市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对从事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参仿城市招商引资中的“二免三减半”(两年免税三年税收减半)等优惠政策,按照不同项目给予一定年限、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优惠。引导城市社会资本投资相关产业领域,如加强蔬菜、水产和畜禽等鲜活农产品基地建设,突破农产品保鲜加工和流通瓶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园艺产业带和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等等。

 2、出台政策完善做法鼓励农村耕地集约化使用。加快实施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性补贴,做好对农民宣传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和指导管理工作,鼓励农村土地集约化使用,为城市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奠定基础。出台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程序,并实行农户委托、集体流转和政府备案制度,为城市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提供法律保障,合法租用土地,发展规模化生产,种植或养殖高附加值的农产品,提高土地产出和增加农民收入。

 目前,有的地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够规范,有的流转合同条款不完善留有争议,农户利益容易受损害;有的农户又“朝秦暮楚”轻易毁约,致使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的市场行为加以规范。应当加快在局部地区试点并取得经验后迅速加以推广。

 3、创新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金融机构主体功能弱化与新农村建设巨大投资需求之间的矛盾、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创新滞后与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农村信贷资金成本高与农民承受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使得农村金融仍然资金供给不足,活力不够。农民贷款难、农村融资难依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制约因素。应当鼓励和引导城市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如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民营小银行,鼓励发展农业生产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在获得政策性扶持的基础上,农村微型金融组织即使从事农户小额农业生产贷款业务也可以做到有利润回报。这样有利于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

 4、鼓励成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我市完全可以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先行先试”,引导城市社会资本发展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并在政策措施上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如对于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农业产业,给予在土地使用、贴息贷款、税收减免、费用补贴和科技扶持等方面的支持。

 5、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搭建城乡对接公共信息平台,方便乡镇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与城市社会资本相互交流对接,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取向,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统筹发展。公布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投资指南,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社会资本向政府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对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项目和骨干项目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贴息贷款,或获得财政支农资金的支持。不断改善农村投资的政策环境,给予投资者更多优惠,如招用当地劳动力作为企业员工的,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或继续参加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以减轻企业和劳动者负担等等。

 6、以中心城市带动农村区域发展。切实执行以城市带动农村、以工业反哺农业的各项政策,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从资金流的扩散效应,汇聚到商品流、人才流、文化流、信息流的聚集效应上,最终实现中心城市的经济文化活动覆盖农村全区域,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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